兴市集团积极确保政府投资工程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是建机制。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长效机制,在建项目均纳入报建范围,落实支付行为,每个在建项目均设立了农民工工资共管账户,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月足额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共管账户。
二是严督查。项目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工资情况,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三是重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实名制,所有建筑工地均实行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项目开工之前,明确要求各施工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企业责任,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四是强教育。不定期邀请农民工代表参与项目建设会议,向农民工宣讲法律,使其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够能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施工现场显眼位置均设立了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清欠举报电话,并与市级部门形成长效的联动机制。